2024第十一届中国广州国际海事贸易展览会暨论坛
2024年11月27日-29日 | 广州琶洲 • 保利世贸博览馆
再见,港建费!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停征
时间: 2020-12-25

 

日前,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发布《关于港口建设费征收政策执行到期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港口建设费征收至2020年12月31日止。

 

港口建设费征收时间为2011年10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,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,经对外开放口岸港口辖区范围内所有货物不再征收港口建设费。

 

停征时点以载运货物的船舶进出港口时点为准,无法判定船舶进出港口时点的,以船舶靠离泊时刻为准,以船舶AIS轨迹或VTS轨迹辅证。

 

交通运输部海事局通知文件如下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