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船舶行业管理,化解产能过剩矛盾,加快结构调整,提升技术水平,促进转型升级,引导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,工信部制定《船舶行业规范条件》。
该条件对生产设施、设备和计量检测、建造技术能力、技术创新、质量保证体系、节能环保等多方面提出的要求包括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、经营范围包括船舶建造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,禁止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,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、材料和生产工艺。应具有生产场所用地长期的合法土地使用权,生产用地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规模相适应。
条件还规定,企业主要生产技术指标应达到,造船综合能耗每万元增加值不高于0.20吨标准煤,钢材综合利用率达到90%以上,焊接自动化和半自动化率达到65%以上,涂敷系数不高於2.2,分段无余量制造率不低于70%,分段上船台无余量搭载率不低于80%,下水前舶装工程完整率不低于80%。
事实上,国家针对船市低迷推出相应政策并非首例。今年8月,国务院公布了《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(2013—2015年)》,明确了今后三年船舶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主要任务,要开展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关键技术攻关,“十二五”后三年,高技术船舶、海洋工程装备主要产品国际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25%和20%以上,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船舶企业集团。同时,这一方案还提出严格控制新增产能,清理整顿违规建设项目。
不过,这一方案被业内人士解读为只是行业“整合、升级、创新”的指导意见,扶持政策部分还需要真正“落地”。相信随着《船舶行业规范条件》等相关政策的相继出台,船舶工业将迎来转型升级。
来源:展会合作媒体